发布日期:2021-07-13 18:07:32
作者:admin
最近有学员咨询,发电企业或供暖公司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58号)规定,粉煤灰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
粉煤灰 (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
问:经营粉煤灰怎么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58号)规定,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
也使综合利用粉煤灰的下游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起来。 即: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是一个本来应该征收而环境不成熟无法进行征收的税收政策,随着相关法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变得可行和可操作起来,2011年第32号公告就应该水到渠成的出台了。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8【2008】156号)按《通知》规定,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包括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的规定,对生产原料中粉煤灰和其他废渣掺兑量在30%以上,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 …
; 粉煤灰产销不再享受增值税优惠 ;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十五) ; 资源综合利用 享受税收优惠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操作 ;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 ; 中国税收大事记(1986年)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国家为鼓励建材企业充分利用废渣废料,生产建材产品,从1995年起相继出台了两个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是财税字[1995]44号《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它规定,对建材企业生产的建材产品,其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废渣(不包括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
粉煤灰 (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
1 天前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的规定,对生产原料中粉煤灰和其他废渣掺兑量在30%以上,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 …
国家为鼓励建材企业充分利用废渣废料,生产建材产品,从1995年起相继出台了两个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是财税字[1995]44号《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它规定,对建材企业生产的建材产品,其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废渣(不包括
; 粉煤灰产销不再享受增值税优惠 ;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十五) ; 资源综合利用 享受税收优惠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操作 ;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 ; 中国税收大事记(1986年)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纳税人无偿赠送粉煤灰是否须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 粉煤灰 8 搅拌站使用粉煤灰是否缴纳增值税 开粉煤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免税吗 1 急,请问买卖粉煤灰可否免征增值税,如果要征税率为多少?
问:我厂是2007成立的综合利用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原料是粉煤灰,比例达到70%以上。2008年有省发改委下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证书,请问我们销售的产品收入是减半征收还是全部免征增值税?
(1)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研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
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项目公示表 发布时间: 15:1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分享
电厂烟气脱硫石膏和粉煤灰综合利用可行性分析,摘要:电厂中烟气脱硫石膏和粉煤如果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处理,将会造成大面积的土地被利用,甚至
1 天前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的规定,对生产原料中粉煤灰和其他废渣掺兑量在30%以上,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 …
一、增值税减免 (一)免征增值税 1.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等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2.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 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1粉煤灰的增值税政策。粉煤灰的性能基本上是两种情况 :一是有直接利用价值,(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直接或通过自设的三产公司销往水泥厂等做原料。二是无直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文件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4)》
Feijiu网资讯平台:新版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和老版区别有以下几点:1、增加了废玻璃和废钢铁项目。2、降低了适用再生资源的比例,有的品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4号《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企业生产文中所列可予免税的建材产品及黄金、白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生产配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给予免征增值税。
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 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
电厂烟气脱硫石膏和粉煤灰综合利用可行性分析,摘要:电厂中烟气脱硫石膏和粉煤如果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处理,将会造成大面积的土地被利用,甚至
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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